根据我司2026年度捕捞和销售计划,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销售前海湖水域鱼苗,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销售标的
1.品种、规格及数量:本批次销售品种主要为花、白鲢鱼苗,共约35万斤,其中花鲢鱼苗30万斤,白鲢鱼苗5万斤。(规格都为1-2斤/尾)。
2.其他事项:鱼苗规格和数量以起捕后实际情况为准。
二、销售时间、地点
1.本批次鱼苗集中到岸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起(具体起鱼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2.销售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前海湖。
3.销售联系人:沈经理,联系电话13647113251。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备鱼苗销售经验和销售渠道,能快速完成大宗鱼苗销售工作。
四、竞价方式
1.意向购买方须于2026年8月7日下午17:00前完成竞价报价,须将书面报价单、竞价承诺书(见附件1、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至鄂州市湖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811办公室。我司将于2026年8月10日进行报价开标。
2.报价统一视为当期花、白鲢鱼苗装车单价(离开码头前的起鱼、分拣、称重、装车由我司承担),其他杂鱼价格按照当期市场批发价格执行。
3.我司将按照报价单价从高至低选定第一名竞价单位为销售对象,组织签订《购销合同》。
五、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为20万元,意向竞价单位需于2026年8月7日下午17:00前缴纳20万元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缴款事由。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得参加报价。因竞价单位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缴纳成功影响报价,后果由竞价单位自己承担。如果竞价入选单位不愿签订《购销合同》的,我司将扣除竞价保证金的100%作为对影响竞价秩序的处罚并顺延至下一名竞价单位成为销售对象。
2.竞价结束后,签订《购销合同》的单位竞价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销售工作完结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其他竞价未入选单位,竞价保证金将于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公司指定账户:
户 名:鄂州市湖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759180104000903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鄂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行 号:1035 9105 9186
六、销售交割
1.接到销售通知后,购买方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和人员到指定码头装货,按实际过磅重量当日结清货款。
2.在鱼苗装车后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或人员无法按预期到达目标市场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承诺书
鄂州市湖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