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凤栖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鄂州政办发〔2025〕11号)规定,鄂州市昌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对武汉友阳光电有限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现将上述投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投资标的:
武汉友阳光电有限公司
二、投资方式:
天使投资基金直投项目
三、投资规模:
1000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简介:
武汉友阳光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24年成立的高科技企业,专注于光电子领域并具备强大的垂直整合能力,其业务覆盖从COC、TO-CAN、OSA、COB到光模块、BOX封装、SLD光源及智慧(激光和气体)传感等高端器件与模块的研发、制造与封测。公司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接入网、车载网、无线网、传输网、AI算力中心等通信基础设施,并在激光雷达、光纤陀螺仪、工业激光、ROF、SOA、ITLA等前沿科技领域发挥关键作用。
鄂州市昌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14日,公示期7天。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鄂州市昌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 系 人:刘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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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昌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