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标的
1.1 鄂州花湖机场净空降高工程4号堆场砂石土,数量约150万吨,主要成分为风化石、土渣。按照现状以合同(30万吨)为单位竞价。现场照片见附件1。
1.2 鄂州花湖机场净空降高工程螺丝径便道砂石土,数量约100万吨,主要成分为青石、土渣。按照现状以合同(30万吨)为单位竞价。现场照片见附件2。
二、竞价起始价
2.1 4号堆场砂石土竞价起始价:13元/吨。
2.2 螺丝径便道砂石土竞价起始价:20元/吨。
2.3 本次公开竞价采取价高者得。
三、竞买方式及要求
3.1 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竞价前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可在指定时间内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位置、数量和品质等均已现场确认,无异议。买受人必须服从施工方挖掘进度,不得挑料、拒收。
3.2 竞价起始价包含挖装上车费用和3%增值税,不含运输和卸车等费用。
3.3 竞买人以30万吨为单位现场举牌竞价。合同销售数量为30万吨,每5万吨一个批次支付预付款,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合同内6个批次共30万吨需在90个日历天内取货完毕,若未完成取货,卖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3.4 公告期:2024年9月5日至9月11日。
3.5 若无竞买人竞得标的物造成流拍,则竞价标的物在30天后重新竞价。
四、竞买人要求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4.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委托他人参加竞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5 竞买保证金的付款凭证复印件。
4.6 竞价申请和承诺(原件,见附件3)。
4.7 合同开户信息(开票信息)。
五、竞买保证金
5.1 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
5.2 竞买保证经支付时间:2024年9月11日前,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1811 0260 2902 0068 52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鄂州洋澜湖支行
5.3 竞买人成功竞标后,须于竞得后3日内与卖方签署交易合同。
5.4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赔偿损失。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竞得人逾期或者拒绝签订成交销售合同,或签订销售合同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和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文件资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物自公告日起接收咨询,各意向竞买人可联系前往现场踏勘。
七、竞买人手续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及交款凭证于2024年9月11日17时前,前往湖北昌能矿业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报名联系人:朱园成 13871842550
报名地址: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湖北昌能生态矿业有限公司平石项目部
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附件1:4号堆场砂石土
附件2:螺丝径便道砂石土
附件3:竞买申请与承诺
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审阅贵公司净空降高工程砂石土竞价销售公告,我司已清楚本次竞价程序及交易标的物,申请参加贵司净空降高工程竞价销售标的物的竞买。在提交本申请书的同时,我司已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将竞买保证金缴入指定银行账户作为担保。如我司未竞得标的物且未发生公告5.4条违约情况,同意原路返回我司资金账户。我司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我司将严格遵守竞价销售公告内容、本竞买申请与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我司对本次交易项目过程中所知悉的有关贵司的商业信息(指经贵司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3、我司已按照贵司的要求填写、递交了资料,我司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同意贵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相关规定,在必要时可将我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对外公开。
4、我司已了解并同意贵司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受让以前,我司已对标的物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法律状态和存在的瑕疵和其他情况,同意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
(2)我司已充分评估标的因市场变化和保管环境限制而带来的各种风险,同意对因未充分了解标的物存在瑕疵而引起的相关争议和法律纠纷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5、我司同意根据贵司确定的交易方式,按照竞价公告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易。如最终确定我司为竞得方,同意在在公告规定的期限签订成交销售合同、支付履约保证金和标的物预付款。
6、我司承诺不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操纵竞拍价格。
7、在项目交易过程中,我司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公告5.4中任一条,贵司有权扣除我司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我司参与本次项目交易的资格,包括在本次项目交易活动中已取得的买受人资格。如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我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贵司造成的损失的,我司还将另行支付赔偿金。
8、如因上述承诺事项不实或违反上述承诺的,我司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贵公司无需对我司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