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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发投(昌达)公司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5年02月04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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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农发投(昌达)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此,经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反腐倡廉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各分管部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开展日常检查和半年自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把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员工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定期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3、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和员工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认真查处公司干部职工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4、严格控制投资流程。项目受理部门、财务风控部门、公司分管领导应规范操作,对项目投资逐级把关,并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受理部门负责人及其分管业务的领导为该项目第一责任人,应开展尽职调查,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对项目内容的完整性和项目申报要件的真实性负责,明确提出对项目投资的意见。风控部门及分管领导要严格项目风控把关,并对项目投资风险承担责任。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三短一简”、“三公”经费公开等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6、切实纠正“四风”问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进一步提高公司作风建设水平。
  7、贯彻落实《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8、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公开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9、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上级转(交)办的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件,按期回复率达到100%,严格控制业务范围内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10、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研究、领导决策、分工负责、逐级管理”的领导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11、每月工作例会上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加强对干部监督教育管理,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按要求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干部员工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深入推进公司廉政文化建设。
  12、涉及项目投资工作须严格自律,不得有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尽职审核、未严控风险、未审慎决策而导致投资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13、要严格执行房屋租赁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律,涉及招拍租工作时,在严格执行招拍租程序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人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至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出具税票,任何人不得在未履行财务手续的情况下直接收取租金。评估机构和承办机构不得违规操作,发现违规操作的,一律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执业资格。
  14、资产租赁工作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使整个工作程序和相关资料经得起检查。对单位违反规定私自出租房屋的,由市财政部门收缴全部出租所得,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15、担保融资、政策性投资、委托贷款等业务办理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严格审批程序。提交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在资金发放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通过公司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执行。
  16、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个人不得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进入私人会所。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17、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责任追究
  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对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分公司主要领导对所管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上级领导机关和公司党组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等行为负管理责任。因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受到责任追究的部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扣发年终考核奖。
  三、相关事项
  1、如签订责任书的负责人发生变动,由接任者继续践诺履责。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综合部、签订部门、分管部门领导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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