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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农发投(昌达)公司 贯彻落实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5年01月19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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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鄂纪发〔2015〕7号)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狠刹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请客送礼、舍弃浪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鄂州纪文〔2015〕45号)文件精神,现就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
  公司各部门要持之以恒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纪律规定,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和公司员工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公司各部门、各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等年货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11.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
  12.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13.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公司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节日病”领导小组。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要严查快办,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批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市农发投(昌达)公司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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